去年空气最差10城市名单公布 河北占7席
中新网2月2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,环保部近日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。数据显示,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、邢台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衡水、济南、廊坊、郑州和天津。
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评价,2014年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中,海口、拉萨、舟山、深圳、珠海、福州、惠州和昆明8个城市的细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氮(NO2)、一氧化碳(CO)和臭氧(O3)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,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。2014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、舟山、拉萨、深圳、珠海、惠州、福州、厦门、昆明和中山;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、邢台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衡水、济南、廊坊、郑州和天津。
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,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,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85天,达标天数比例在21.9%~86.4%之间,平均为42.8%,与2013年相比,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.3个百分点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7.0%,高于74个城市11.4个百分点,与2013年相比下降3.7个百分点。超标天数中以PM2.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,其次是PM10和O3。京津冀区域PM2.5年均浓度为93微克/立方米, 12个城市超标;PM10年均浓度为158微克/立方米,13个城市均超标;SO2年均浓度为52微克/立方米,4个城市超标;NO2年均浓度为49微克/立方米,10个城市超标;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3.5毫克/立方米,3个城市超标;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微克/立方米,8个城市超标。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47.1%,与2013年相比下降1.1个百分点,PM2.5年均浓度为85.9微克/立方米,与2013年相比下降4.0%。
长三角区域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,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54天,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13天,达标天数比例在51.6%~94.0%之间,平均为69.5%,与2013年相比,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.3个百分点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.9%,低于74个城市2.7个百分点,与2013年相比下降3.0个百分点。超标天数中以PM2.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,其次是O3和PM10。长三角区域PM2.5年均浓度为60微克/立方米,24个城市超标;PM10年均浓度为92微克/立方米,22个城市超标;SO2年均浓度为25微克/立方米,25个城市均达标;NO2年均浓度为39微克/立方米,11个城市超标;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.5毫克/立方米,25个城市均达标;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4微克/立方米,10个城市超标。
珠三角区域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,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98天,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57天,达标天数比例在70.2%~95.6%之间,平均为81.6%,与2013年相比,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.3个百分点。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.4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5.2个百分点。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,其次是PM2.5和NO2。珠三角区域PM2.5年均浓度为42微克/立方米,6个城市超标;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/立方米,1个城市超标;SO2年均浓度为18微克/立方米,9个城市均达标;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/立方米,3个城市超标。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.5毫克/立方米,9个城市均达标。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6微克/立方米,4个城市超标。
环保部表示,《大气十条》实施一年来,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,与2013年相比,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。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。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,与2013年相比,达标天数比例由60.5%提高到66.0%,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。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。74个重点城市中,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。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。与2013年相比,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.6%下降为5.6%,下降3.0个百分点。
环保部指出,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。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,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,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,区域内PM2.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.6倍以上。二是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。传统的煤烟型污染、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,部分城市不仅PM2.5和PM10超标,O3污染也日益凸显。三是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。2014年全国共发生两次(2月和10月)持续时间长、污染程度重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,重污染天气频发势头没有根本改善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一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,深入贯彻《大气十条》,充分发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先行和引导作用,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、做好空气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、加强预报预警工作,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
(原标题:2014年空气质量较差前10位城市出炉 京津冀占8席)
转自:2015年02月02日09:51 中国新闻网